2014年度我市首次在明溪、清流、宁化、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和永安9个县(市)实施山垄田复垦与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560万元,建设规模7800亩。目前已获省农业厅批复。项目将于年底开工,2015年5月份完工。
三明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资源非常珍贵。近些年来由于自然条件的制约,大部分山垄田都存在零星分散、坡陡路险、肥力低下、路沟渠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和野猪危害严重等问题,并且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严重,导致土地利用率低的状态。因此山垄田复垦与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刻不容缓。
市政府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自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实施山垄田复耕七条措施的通知》以来,我市农业部门积极落实《关于印发2014年省农业厅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织相关县(市、区)农业部门申报山垄田复垦与改造项目。9个县(市)中申报2014年度山垄田复垦与改造工程项目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共有2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