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之后,康县县委、政府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从2015年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县全面推开,到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或提前完成。方案确定全县21个乡镇土地确权工作总体按2年基本完成,第三年完成资料归档和成果验收。2015年完成12个乡镇,涉及185个村,2016年完成9个乡镇,165个村。方案要求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查清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承包方以及承包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情况,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
为了搞好12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认真做好定期指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职、走过场、应付交差、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工作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为该项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村社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好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证质量和进度。方案规定,依据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及农户家庭户籍、婚姻等法定权属关系证明材料,以村、组为单位,在逐户、逐地块核实确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承包方及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承包土地权属关系等相关信息、规范整理填制相关法律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方案明确要求,全县范围内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社区),凡采取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农村集体土地,均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经当事人申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村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集体机动地、林地和草原等土地,不纳入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按照省、市、县分级承担的原则,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不得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