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产已全面铺开,化肥农药种子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随之进入使用高峰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大家的共同利益,实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对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各方面进行规范、约束和限制,对其情节严重者上升至法律高度,追究相关责任。为了使大家对此方面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促其尽快迈入正规化、合理化、法制化从业道路。3月29日,县农检中心组织全县10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管副镇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人,全县农产品生产(现代农业园区)负责人,全县各农资(农药、化肥、种子)经营主体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加全县农资质量安全培训会。
会议邀请了省农药管理检定所李智文从科学识别农药,农药的使用范围,农药的毒性,农药的残留,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省种子管理站陈梁从种子新品种保护制度,登记管理制度,可追溯管理制度等;省土肥站董伯林从肥料基础知识,肥力发挥,肥效木桶原理等在农药、种子、化肥三方面的权威专家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讲解。培训涉及内容多,政策传达全,站位层次高,操作性强,讲解细致,事例典型,融会贯通,是一堂难得的农资安全知识普及课,也是一堂高水准的农业法规形势教育课,对今后农资市场运营、监管、消费将是一次大提高,大促进,对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将起到一次大跨越的作用,为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再上新台阶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业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纪委书记王敏从三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农资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个农资经营户,要克服无所畏惧、见利忘义,把自己的行为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经营一些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资产品;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要强化监管,牢固树立安全农产品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大胆妄为、唯利是图;三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坚决维护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勇挑人民赋予的重担和责任,不得影响、干扰、损坏其严肃性、合法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