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进贤县畜牧局组织召开母牛普查工作布置会,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及局属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全省母牛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放了母牛普查登记表,明确了普查对象为县域内所有养殖场(养殖小区、散养 户)饲养的母牛,包括能繁母牛和后备母牛。普查要求自下而上逐级登记、核查、汇总和上报,普查母牛数量要做到“三见”,即“见牛”、“见人”、“见标”。 登记的母牛必须佩戴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放的防疫耳标标识。未佩戴标识的,要结合本次普查登记工作,加施标识,并做好登记。只有依法依规加施标识,方可享受 国家扶持政策。本次普查要求于6月15日以前全面完成。
最后,会议强调了普查工作纪律,严格要求做到不虚报、不漏报、不谎报。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严肃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