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耕地资源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
耕地资源是工农业生产中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又是有限资源。只要珍惜耕地资源,对耕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保护,才能保证高效节约,经济合理和永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资源生产率。在利用国土资源上,要充分考虑土地的现状、耕地资源的特点、耕地资源数量、耕地资源供需关系及影响耕地资源的有关条件等基础上,提高人们持续利用耕地资源的基本原则,以满足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日益增长的需要。
1.总体布局与开发治理相结合
耕地资源利用总体规划是耕地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耕地资源利用进行宏观调控起指导作用。在综合利用耕地资源过程中,要坚持服从全国土地总体规划和各省(区)国土规划及社会长远规划的指导,加强同其它规划、政策相协调,耕地资源规划与环境规划、国土规划、农业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农业保护规划等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有着不少相似性、相容性和相关性,要很好将它们结合起来实施,避免相互之间产生矛盾。只有在国土规划和社会长远规划指导下进行安排和部署,才能保证耕地资源利用的计划性和目的性,才能使耕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统一规划下,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发挥各地区优势,形成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良性循环的局面,开拓农业生产新领域,做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山、水、田、林、路、沙综合治理,经过一代一代人长期地、持续地奋斗,则会实现江泽民同志在1997年8月5日提出实现再造秀美山河,尤其是实现“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是完全可能的。通过不断开发、综合利用,尊重总体规划和长远规划之要求,不断改善耕地资源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资源利用效益。
同时西部地区又是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危害最为严重的地区,属于环境脆弱地区。因此,在开发建设中一定要贯彻开发与治理并重,开发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开发与治理并重,具体表现在地下资源开发上尽量做到资源不浪费和少浪费,并做到开采一片、治理一片、利用一片。加大乡镇企业的管理,针对乡镇企业煤炭回采率只有15%-30%,仅有1/3资源开采利用,2/3浪费掉的实际,要收取一定的治理费用。采取有偿回收和无偿投入的办法,坚持整治项目无偿为主,开发项目有偿为主的投入策略,原则上由农民投劳,集体投资,国家无偿扶持资金方法。对直接经济效益明显的项目,原则上由农民自行解决资金,对确有困难的农户即实行有偿滚动,使用资金扶持方法。地方资源的开发,要充分考虑水土流失,沙漠化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自始自终把耕地资源问题提高到战略角度上来考虑,做到经济建设与耕地资源保护同步进行,开发利用耕地资源时,应综合治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有效保护。
2.利用与保护相结合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再强调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998年,耕地保护写进了《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土地资源的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是解决土地供求矛盾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集约合理用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珍惜和节约每一寸土地的良好风尚,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利用与保护相结合发展道路。
利用和保护耕地资源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利用是目的,保护是手段,只有对其进行积极的保护和培育,才能使资源保持自我更新能力,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另一方面,只有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造福于人类,才能为保护和培育资源提供物质基础,保护才有意义。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其进行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土高原煤炭资源现在探明储藏量为5000亿吨,占全国探明储量的2/3,被世人称为“乌金高原”和中国的科威特。陕北石油、天然气探明量分别为1.93亿吨和17亿吨,整个地区的铁、铝、铅等重要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非金属矿产资源如岩盐、池盐、天然碱、硭硝也很丰富,通过几年的发展,黄土高原资源开发战略已初见成效。工业采掘工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产生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三废”污染等,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当地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视,拿出相当一部分财力加以治理,并取得一些成绩。总之,只有在利用的同时加以保护,才能使耕地资源的质量越来越高,反之,则逐渐衰竭,甚至使耕地资源上的一些资源消失或灭绝。在对耕地资源开发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3.统筹兼顾相结合
由于耕地资源具有多种功能的用途,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人们对耕地资源的生物资源有多方面的要求。因此,在耕地资源利用上,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满足各个方面对土地的需要,并协调相互之间的关系。黄土高原现有耕地面积534.2在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30%左右,农业人均耕地0.34公顷,坡耕地高达75%,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川道地区及煤矿开采地区,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争地十分严重,在征耕地过程中,各项建设用地缺乏统一的定额标准和科学规划,一些地区和单位执行用地计划不严肃,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建设用地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了耕地资源的浪费和城乡建设布局的混乱,工矿业发展与城镇建设对耕地资源大面积的破坏。
长期以来,国家对耕地资源丰富性的过激宣传,导致人们对耕地资源脆弱性和难以恢复缺乏了解,自上而下只重视生态系统和输出,而不重视输入,采取掠夺式经营,使耕地资源生产率和利用率逐年下降,造成农副产品和粮食供需矛盾突出和生态环境恶化。针对这些情况,需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近几年来迅速膨胀起来的苹果、梨、马铃薯等经济作物,也要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合理发展,尽可能让果树上山下沟,保证少占农田。逐步改变只用不管和重用轻管的自然经济方式为用管结合的科学合理的耕地资源利用,促使耕地资源生态环境不断向高效平衡的方向发展。城市和乡镇的扩展占用非农业用地应尽可能少占用耕地,不占或少占好地。必须占用耕地时,应该采取先劣后优,先低产田后高产田的办法,使当地农民与用地单位均比较满意。
4.耕地资源节约利用与集约经营相结合
耕地资源的利用问题,既要“开源”,也要“节流”,节约用地是解决人多地少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控制耕地资源减少的重要手段。非农建设用地失控,主要占用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部分单位和企业宽打宽用,浪费耕地资源,有些农户把种地当成副业,活动在地面的劳动力则是一些妇女、儿童和老人,从而使劳动者素质下降、耕地荒芜严重,生产率下降。据调查,过去0.5公斤化肥可培养2-3.5公斤粮食,目前只能增产0.1-1公斤粮食,集约经营之路则显得力不从心。种植业在部分地方还处于“刀耕火种”阶段。针对这些情况,在国土资源节约利用过程中,一要保建设,二要保吃饭;三要集约经营。这是粮食再上新台阶的必由之路。农业集约经营就是要合理增加单位土地面积的活化劳动与物化劳动投入量,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变广种薄收为少种多收,低产欠收为稳产持续高产。
另一方面,还要提高非农业用地经营水平,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上的建筑面积,居住人口密度,向空中、地下立体经营发展。根据农村居民点零散分布,单门独户自成院落或几户集中居多的特点,动员农民集中建设住宅,旧宅基地还耕种庄稼,改善农居条件,引导农民走上集镇化、现代化小康之路,开发利用废弃农居用地,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平衡。科学的庭院经济生产,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把庭院范围内的多项种植、养殖和加工等生产项目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庭院的立体空间,进行多级利用,形成同时能生产多种农产品的生产线,充分发挥庭院的综合生产能力。近年来,针对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土地资源相对减少、家庭经营滞后的现状,广大农村着眼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深入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从而为增加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劳动力、振兴农村经济找到了一条有效途径。农村的庭院,大小不一,如果能充分利用起来,方寸之地可创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财富,收入并不比专门办场低。是适合庭院发展的主要项目。据估算,全国农村庭院占地面积为666.7万hm2以上,这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多耕地少的国情来说,是个不可忽视的“天地”。在农村,每户农家都有一块不小的庭院。而多数农家的庭院除了收获粮食季节用来打场外,其余时间都是白白闲置,不仅可惜,还使庭院显得空旷。发展庭院经济,综合利用庭院,既使农家小院显得生机勃勃,又能增加不少经济收入,曾有媒体报道,搞得好的庭院经济,年收入超过万元。随着农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与耕地脱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世界发达国家人口集中于大城市的弊病,今后我国农村人口大量向大城市转移的可能性不大,面对这个现实,开发庭院将是缓解耕地矛盾的“耕地替代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耕地保护与国家粮食安全息息相关。从我国人多地少和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等客观国情考虑,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在对土地概念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土地立体开发的新思路,并从大资源观出发提出了积极寻求替代资源、扩大资源利用范围的“新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