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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生猪屠宰新规 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2-04-16  来源:新农网
摘要:待宰生猪静养12小时以上,宰前3小时停止喂水,商务主管部门驻场监管青岛近日出台生猪静养待宰管理新规,严格生猪进

  待宰生猪静养12小时以上,宰前3小时停止喂水,商务主管部门驻场监管……青岛近日出台生猪静养待宰管理新规,严格生猪进场、宰前、屠宰各环节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青岛市规定,在生猪静养的12小时里,屠宰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生猪静养期间停食,宰前3小时停止喂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每日要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生猪静养待宰和屠宰情况。对违规者,将按照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重罚。

  新的生猪静养待宰管理制度是在商务部有关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重申,旨在严格规范和控制屠宰企业生猪进场、宰前、屠宰各环节,不给私屠滥宰和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而且如果生猪静养待宰时间不够,进场之后迅速宰杀,可能对肉品产生不良的影响。

  制度出台后,青岛13家入市备案的生猪屠宰企业迅速作出反映,通过分圈管理和扩大存栏生猪储备量等措施,严格落实静养待宰制度。

  青岛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驻场监管和区市交叉检查等方式严格肉品质量监管,现在静养待宰时间达到12小时以上的定点屠宰场达到90%左右,下一步针对静养待宰时间不够的问题,商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静养待宰制度的企业要采取停业整顿的措施,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

打印 责任编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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