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工作。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障的问题,将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障范围,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落实“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政策。
三是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研究提出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落实各项医改配套政策,推进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提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推动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实现对基金的实时监控。研究企业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性基金的保值增值办法。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检查和企业年金投资运营专项检查。
五是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水平。编制201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精算工作,社会保障卡实际发行1.9亿张,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两个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方案。
二是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选拔近400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16个。制定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和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去年分两批引进481名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试点工作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累计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300万人次。继续开展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和青海三江源人才培养工程,全年共举办了95期高研班,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6000多人。
三是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开展职业培训政策、高技能人才师资和骨干技工院校校长等系列业务研修活动,在30所技工院校启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选拔38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组织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启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2010年,全国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8.8万人。
四是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不断完善区域人才合作机制,初步建成部分区域网络平台,促进了区域间的人才流动。牵头承办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会同国新办起草发布《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
今年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国家中长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出台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开展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2011年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建立国家专家服务基地,开展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推进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业支持计划、海外赤子计划的落实。出台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启动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国家中长期高技能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启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规划。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启动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国内技能竞赛活动,做好首次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工作。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做好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三是促进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产业人才配置意见。不断完善人才区域合作机制,建立亚太经合组织技能开发促进中心,启动技能开发促进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