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要求,从2011年6月1日起,酒泉市已经全面启用了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酒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并将考试合格人员,上报了甘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通过审核,酒泉市共有147名动物检疫人员具备了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资格。其中符合签发动物A证、产品A证资格的有53名,符合签发动物B证、产品B证资格的94名,统一颁发了“甘肃省动物检疫培训合格证”,并在“甘肃动物卫生监督网”向社会予以公示。各县市区也将认真做好出证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所备案人员出证原则,规范出证。
具备签发资格的动物检疫人员,将为酒泉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做好检疫出证工作,为畜牧业生产、流通安全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