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62名首批市领军人才签署了《天水市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这是人社部门创新高层次人才管理方式,对领军人才实行“合同制”动态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据悉,《天水市领军人才工作任务合同书》签署生效之后,市领军人才将分年度实施工作任务,市人社部门会同各主管部门进行年度和聘用期满的考核评估,对年度考核合格者,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专项津贴;对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一次性奖励3万元。
据了解,根据《天水市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市领军人才聘用期为3年,实行“合同制”动态管理。在聘用期内,由市人社部门与领军人才所在单位部门及领军人才本人,通过签订工作任务合同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和督查,切实做好对领军人才的考核、管理、使用和服务工作,全面落实领军人才的各项待遇,推动领军人才工作顺利实施。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的作用,在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等方面,对领军人才提出具体合理的目标任务,提供相应的条件支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领军人才要充分发挥专业及学科带头人作用,凝练学术和科研方向,在引领产业、学科发展和项目建设、开展“师带徒”活动以及培养人才团队等方面,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力争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