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根据农业部和省兽医局有关兽医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具体要求,参照兽医实验室考核细则,金川区兽医局从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和质量标准方面进行定期自查,进一步完善了《生物安全手册》、《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不断加强兽医实验室管理。
一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认真落实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对存放疫(菌)苗的库房、实验室等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始终保持库房、实验室干净整洁。
二是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了《疫(菌)苗保管制度》、《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十三项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三是加强检测审核制度。通过实验室检测结果定期比对计划、检测结果复验制度、检测结果会审制度等制度,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真实、可靠,有效推进实验室质量提升。检测结果实行校对制,实验结果实行主任、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级核对制,确保实验结果公正、有效。
四是确保实验质量标准规范科学。不断建立健全实验室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检验公正性、独立性、诚实性、组织和管理等方面采取严格措施,形成相应的文件,并有相互支持层次,使所有人员都了解并严格执行,其执行结果符合体系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