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贯彻落实全国牧区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农业部督导组于9月14日―16日对我区落实全国牧区工作会议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组听取了我区6个县(市)关于草原禁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及草原执法监督体制等相关政策条例落实情况的汇报,在盐池县详细了解了农牧民家中的人员构成、承包草原的面积、羊只饲养量以及圈舍、铡草机等生产资料的情况,向农牧民宣讲了补奖政策,对落实进度进行了深入调查。在灵武市检查了草原防火物资站的建设情况,对我区秋季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督导组组长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刘连贵,对我区草原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强调各级草原监理部门要按照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切实加强草原保护建设,落实好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等政策,规范管理、严格把关,把政策实惠落实到草场,把补奖资金兑现给农牧户,充分调动农牧民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为困难农牧户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宁夏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