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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阳县土地经营权流转扎实有效

发布时间:2012-02-21  来源:凤阳县广播电视台
摘要:安徽凤阳县土地经营权流转扎实有效

    凤阳县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多形式、全方位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该县被农业部授予2011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凤阳县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扎实工作,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该县还建立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为土地流转奠定了基础。强化政策引导,加大奖扶力度,一方面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土地流转作用的宣传,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另一方面出台了《凤阳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奖补办法》,制订了如对流转土地种植粮食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实行重奖、对开发种植在一定规模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奖扶等50条优惠政策。

    该县不断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部门配合,成立了凤阳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财政、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能、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土地流转。

    与此同时,健全服务体系,规范流转行为,设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了标准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配备了办公家具和自动化办公设备,实行定编、定人运作。各乡镇、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站点。搭建了县、乡两级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同时,成立了县乡两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室,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据悉,2011年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4.1万亩,占农村集体土地面积的16.9%,涉及农户1.1万户。

    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颁布实施以来,凤阳县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被农业部授予2011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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