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012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达5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2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40万元。
据了解,今年民和县农机具补贴分13大类153个品目,补贴覆盖全县所有的乡镇、村、社,补贴对象主要是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土地流转农机大户、粮油作物种植大户、畜牧养殖大户及项目辐射区农户。
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我省近3年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等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对谷物联合收割机、免耕播种机械、深松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等部分机具实行省级资金叠加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