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提至240元,住院费报销比例将达70%以上
兰州晨报讯(记者刘健)到2015年,兰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年360元,根据计划,今年这一标准将提至240元。这是记者从8月23日召开的兰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兰州市今年将稳步推进榆中县、永登县两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补助提标 医保、新农合今年提标至240元
作为市民关注的另一项医改内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也将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得到推进。
据悉,今年兰州市将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9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三项基本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
到2015年,兰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达到75%,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便民服务 今年简化挂号就诊等医疗服务流程
此外,兰州市将在今年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着力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合理体现医疗服务价值,坚决查处医药价格违法行为。
在便民惠民服务方面,全市今年将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
试点医改 两县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
2009年兰州市全面拉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医改的第二阶段,2012年至2015年期间,全市医改工作将得到全面深入推进,到2015年,兰州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并基本建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根据兰州市确定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将着力在建设全民医保、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公交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记者了解到,市民普遍关心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十二五”期间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目前,兰州市榆中县、永登县人民医院已被列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兰州市将在今年稳步推进这两个医院的改革试点工作,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