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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民市民化问题研究(2)

发布时间:2013-09-26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网
摘要:三、制约农民市民化的障碍因素分析 (一)观念障碍。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思想观念上受城乡对立、体制上受城乡分治的影响很深,因此无论是城市政府官员还是城市居民对农民进城就业,推进农民市民化认识不深不透,远未

  三、制约农民市民化的障碍因素分析

  (一)观念障碍。

  长期以来,由于人们思想观念上受城乡对立、体制上受城乡分治的影响很深,因此无论是城市政府官员还是城市居民对农民进城就业,推进农民市民化认识不深不透,远未从战略高度认清农民市民化的必然趋势和战略意义。部分政府官员对农民进城存在两种担心:首先是担心出现“城市病”,怕农民进城会带来城市住房紧张,交通秩序混乱,生活环境质量降低,社会治安恶化。其次是担心挤占城市职工就业岗位,认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会加剧城市劳动力供求矛盾,影响城市居民就业。而城市居民也对农民进城表现出矛盾的心态。一方面是接纳心态,进城农民肯吃苦,是很好的廉价劳动力,他们愿意做城市居民不愿做的累活、脏活、险活。另一方面是拒绝心态,因进城农民加剧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竞争,抢占了城市居民的就业机会;又因农民工素质相对较低,潜在的犯罪率高,让城里人失去了安全感等。受上述观念的影响和制约,结果造成了城市对农村的排斥,市民对农民的歧视,表现在行动上不能正确对待进城农民,对进城农民普遍缺少认可、包容、接纳的心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市民化进程。

  (二)素质障碍。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夜之间,昔日农民摇身一变成了城市居民,大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开始“洗脚上田”,享受市民的生活。但是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由此显现:农民的素质层面跟不上物质层面的转换速度,与现代城市不相适应的落后思想和习惯并没有随着身份的改变而改变。对土地自下而上的依赖使得趁国家征地补偿之机抢种抢建的行为依然存在,以血缘关系和乡规民约为纽带的村镇管理模式仍然剪不断理还乱,一些靠出让土地出租房屋富裕起来的村民,过起了坐收房租的生活,甚至沉湎于吃喝玩乐的泥沼。物质生活虽然富了,但精神生活却并未脱贫,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仍保留着落后的传统习俗。特别是小农意识表现得十分明显。法制观念淡薄,对城市中的一些制度法规、市民准则等视而不见,各行其是;缺乏公民意识,对城市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在生活习惯上,仍固守一些不文明、不卫生、不科学的陈规陋习。在城里随处可见这种现象:“城中村”农民习惯把街道和小区的道路当自己家的晒场院和后院,在上面堆杂物、晒东西、泼污水,甚至搭建洗衣台、晒衣架;把本是公共的花坛、草地当做自家的自留地,种上蔬菜,等等。这种现象表明,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建设城区,繁荣经济仅仅是第一步,紧跟其后的必须是提高农民素质。

  (三)制度障碍。

  首先,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对农民市民化是一个重要限制。为了确保农村的稳定,党和政府实行土地30年不变的承包政策,不准土地自由买卖、自由转移,这是完全必要的。但在当前农民大量进城的现状下,势必造成两种后果:一方面农民进城因为无暇顾及土地,导致农村大量土地弃耕撂荒。另一方面土地续包政策虽然在一定时期促进了劳动力与耕地的重组和配置,为农民提供了一种保障,但却使进城务工农民还要承担附加于这种保障之上的耕种等相应责任,又限制了进城农民完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在农忙时节,不得不奔走于城乡之间,限制了市民化的规模和速度。其次,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增加了农民市民化的风险。在城市,市民可以有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社会保障,农民却无法分享这块可望而不可即的“蛋糕”,农业劳动力仍处于社会保障的“死角”。目前,在农村,农民基本上是自我保障,其主要形式是土地保障、家庭保障,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救济。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养老保障手段,随着近几年征地工作大幅度的开展,大量的城郊农民失去土地。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大多数农民缺乏投资理财意识,对土地征用补偿费如何用于养老、医疗保障缺乏长远的考虑,图一时之快,今后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而且,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后,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劳动,就业的风险较大;在城镇生活,生活的成本又比较高,所以不少农民反映,给现金还不如给保障,期盼在安居乐业的同时,晚年生活有所保障。

  (四)政策障碍。

  对进城农民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措施,直接关系到进城农民的待遇安排,直接影响到农民市民化的程度和发展趋势。应该说近年来中央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进城农民市民化开绿灯,但城市各地政府出于自身多方面的权衡和考虑,往往采取了不同的做法,致使中央政策受阻。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统一决策、分级管理的体制,地方和中央政府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承担不同的责任,地方政府在制定和出台某项政策时,往往会在政治成本和政治收益之间做出选择,最终出台那些能使政治收益最大化的政策。例如,规定企业在用工时,依照“先城镇、后农村、先市内、后市外”的用工次序。出于代表城市居民利益考虑,城市政府以本市劳动力充分就业为重要目标,并将此作为保证城市居民收入提高的一个手段。因此在对进城农民实行市民化问题上,实行排斥和抑制政策的多,鼓励和支持政策的少。在政策制度的安排上,大多是以城市居民的心态对待进城农民。实际工作中缺乏热情和引导,对农民市民化存在着重堵轻疏、重管理轻服务、重权益轻义务、重城市居民就业轻进城农民安排的现象。管理中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相互推诿、责权利分离等问题,出现了“有权的无力管,能管的没有权”,“收钱的不管事,管事的不收钱”,“有利才管,无利则推”的局面,把许多进城农民排斥在城镇体制之外,变成了城市“边缘人”。

  (五)利益障碍。

  1.农民的利益障碍。一是不愿“市民化”。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中村”及城郊农村自然地接受城市分工和转移,二三产业随之蓬勃兴起。集体积累迅速增强,相继出现一批经济实力较强,资产总量较大的富裕村。它们的集体资产及其收益在解决村公共费用支出、村民福利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民们担心“市民”化后无法继续享受这份“福利”,不愿“市民化”。更有价值的是,按照《土地法》的现行规定,农民根据家庭农村户口人口数可享受一定面积的宅基地建房资格。这些农民通常都有空余面积用于出租,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可获取丰厚的房租收入。另外近几年的农村征地工作的推进,大量农民房屋被拆迁,拆迁后又能享受市民的安置待遇。按我国目前的房市价格行情,许多农民在一夜之间就成为百万富翁。在如此丰厚的利益面前,很多“城中村”及城郊农民都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不愿意农转非,不愿意“市民化”。二是不敢“市民化”。在城市化的触角尚未涉及的居村农民,信息闭塞,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较落后,与外界交往较少,他们熟悉并已适应了耕种劳作的简单生活。对他们而言,拥有这种单纯、机械、没有风险的小农生活正是他们的生活追求,而移植性市民生活嫁接,存在较大的“再生”风险。因此,不敢“市民化”。

  2.市民的利益障碍。随着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城市中一些传统产业部门也面临着生产结构的调整,城市居民面对着很大的就业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又进入了城市,他们具有成本低的优势,一旦政府放开了对农村进城打工的各种限制,那些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自然都会选择雇用农村的廉价劳动力,这将进一步冲击城市居民的就业。而且进城的农民往往具有能吃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特点,他们将很快地占据那些城市居民原先不肯干的工作岗位,减少城市居民可以选择的岗位空间。由于进城农民自身的特点往往会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利益,这就决定了城市居民存在着很严重的排外思想。而这种排外思想进一步又影响了农民进城的过程。

  (六)信息障碍。

  能否提供灵敏和有效的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是确保农民进城后有工可务、有商可经,或有其他行业可就业,使农民变城市居民的前提条件之一。由于信息闭塞,加之进城农民所处地位的局限『生,很难得到及时可靠的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只好盲目流动,盲目流动的结果当然无助于实现农民市民化。从目前进城农民流向和流动的地区分布来看,比重最大的一部分是在本省范围内的城市流动,其主要原因在于进城农民得不到进行跨省流动的有效信息。目前跨省市流动的农民工寻找就业机会,其信息的获取几乎全部靠亲戚、朋友和同乡等的帮助。由于长期以来我国人口跨区域迁移甚少,所以跨省界之后,他们的社会关系也就大大减少,信息不灵也就在所难免。由于信息障碍,进城农民不清楚各地城市劳动力供求状况,不知道该向哪些城市流动,不知道如何获得城市就业机会,不知道如何推荐、或推销自己。可以说,信息障碍是农民向城市流动过程中所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

  (七)成本障碍。

  成本障碍大致可归纳为经济成本、心理成本、亲情成本和风险成本四种。过去农民进城要缴纳一笔不菲的社会事业建设费、增容费之类的,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甚至几万元。失地农民以土地的丧失换得了进城资格,农民工不论是通过购房还是投资来取得城镇户口,恐怕都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农民进城是从农村到城市的异地转移,所以要付出很高的心理成本,心理压力很大,一方面是对城市陌生环境的恐惧和不适应,另一方面是对农村的眷恋,尤其是那些从条件较为优越的农村地区流出的失地农民,往往会有失落感,认为进城打工是自讨苦吃。流动使他们失去了原有的社会资源和交往圈,短时期在城市中又无法寻求到新的社会资源和融入城市社交圈,难耐的孤独和寂寞无法得到排遣。与心理成本不同的是,迁移的经济成本往往是兼业农民是否居留城市的关键因素。火车票、汽车票价格的提高,使他们尽量减少往返于城市与乡村间的次数;一定时期的失业又常把他们理性地推回农村;收入偏低、工作不稳定使他们对城市文化娱乐活动持不参与态度等。城市对农民的吸引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更可能是文化上的,相当数量农民进城是为了“开眼界”。如果经济上的吸引因为经济成本的增大而有可能丧失诱惑力的话,那么文化上的吸引则也有可能因为他们心理成本、亲情成本的增长而丧失魅力。亲情成本是指流入城市的农民与亲人异地分居,所产生的对亲人的思念和盼望团圆的心情。如果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转移,原有土地将会因此而丧失,经济成本增加。为了降低经济成本,保留原有土地和农业收入,转移不得不以劳动者个人为主,大多数家庭成员,尤其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留在土地上,居于原地,从而导致了亲情成本的产生,带来了转移的脆弱性和不彻底性。农民进入城市后需要承担的风险大致包括:失业、就业过程中的权益损失、意外伤害等。其中失业中的风险被归为经济成本。就业过程中的权益损失包括工作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劳动条件差,独立生产经营者受到各种干扰和歧视等。伤病、工伤、车祸和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等也都是进城农民要面临的风险成本。这些风险成本是就业、享有各种权利的信息不足所造成的,农村人口在“过上好日子”的模糊概念中进城,在城市中承担很大风险。这些风险往往是一些进城农民市民化中断的原因之一。

  (八)融入障碍。

  进城农民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原因,社会资本的缺失不容忽视。一般认为,社会资本是指个体从社会网络和其身处的社会制度中所可能获得的社会资源,这种社会资源包含了两个层面,一个是个体层面的社会关系网,另一个是个体从制度中可以获得的资源。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民进城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不断重新构建新的联系和社会关系网络的过程。农民进入城市后,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充满“陌生人”的世界。他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建立的那些社会联系大都被远远地抛在了家乡;他们在乡土社会中所遵循的那些规范和观念,所养成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在这个充满陌生人的城市社会中变得愈来愈不适应。为了在城市中生存、适应和发展,他们必须学会和城市里的陌生人打交道,在交往的过程中,加深相互的理解,加深相互的感情,进而达到不断地建立新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网络,培育城市生活所需要的新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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