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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江山奖励种植再生稻

发布时间:2013-09-29  来源:浙江农业信息网
摘要:江山市农业部门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2013年种粮大户种植的再生稻进行认定与验收,对连片50亩以上且产量达到指标的高产示范片将给予奖励,以进一步推广再生稻生产技术,保障粮食安全。 据悉,认定对象为该市种植再生稻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奖励对象为种植再生稻连片50亩以

  江山市农业部门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2013年种粮大户种植的再生稻进行认定与验收,对连片50亩以上且产量达到指标的高产示范片将给予奖励,以进一步推广再生稻生产技术,保障粮食安全。

  据悉,认定对象为该市种植再生稻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奖励对象为种植再生稻连片50亩以上且经市级验收的高产示范方种粮大户。要求种植再生稻的种粮大户在9月20日前申报,对没有进行申报的,不进行认定不列入奖励范围。认定办法与奖励标准为:该市种粮大户种植再生稻面积达10亩以上,且再生产量达100公斤/亩以上(产量以市乡两级专家现场认定为准),认定为再生稻,可作一季水稻申报种粮补贴;对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再生稻高产示范方,经市级验收平均再生亩产超过200公斤的给予专项奖励,其中200-250公斤/亩(不含250公斤/亩)的奖励5000元、250-300公斤/亩(不含300公斤/亩)的奖励1万元;300公斤/亩以上的奖励1.5万元。

  据介绍,再生水稻是指头季稻成熟之后,收割的时候只割下稻株的三分之二部位,收取相应的稻穗,留下下面的三分之一植株和根系,在此基础上进行施肥和培育,使其再长出一季稻,具有省成本、生长周期短、高产等特点。

  近年来,种粮大户面积增加,但由于种植季节紧,造成部分田块无法按时插种。为解决这一生产技术难题,江山市农业部门引进了再生稻技术,且取得初步成效。该项技术具有投入少、产量高、效益好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广大种粮大户的欢迎。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