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土地权属管理工作薄弱,土地产权关系混乱,据已经开展土地登记工作的地区统计,有近20%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法登记,其根本原因是土地确权滞后,登记没有依据,不能界定土地权属,直接影响了土地登记。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按照这一规定,200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民承包地的物权保护。为落实中央要求,2009年农业部在全国选择部分村开展试点。2011年2月,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等六部门成立了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截至10月底,桓台县65个试点村,全面进入调查摸底测绘阶段。农民的积极配合是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因素。对于农民不懂的部分,工作人员积极解释,采取“有法依法、无法依民”的办法,对具体问题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按规定处理解决;对没有规定的,应由村级组织做出决定的由村级组织做出决定;应由村民小组决定的由村民小组决定;遇到历史遗留问题和有争议正在处理的问题暂不确权,个案处理。由于充分尊重了群众意愿,这些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试点村未发生任何矛盾和上访问题。为了让农民们更了解土地确权,相关工作人员还在报纸上刊登了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四十问与答,从农民自身的角度出发来回答这些问题。土地确权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