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宜政发【2013】21号)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安庆市严格落实2013年促进农机化发展奖励政策。
奖励范围以示范片和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以水稻机插秧、油菜机收和茶叶机采摘为重点,创建10个农机与农艺结合的市级示范片,每个示范片由市财政奖励10万元。对201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城区范围的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承担,八县(市)范围的奖励资金由市、县(市)财政按2:8的比例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