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其中要求农 民存放资金时不能限定固定的回报水平,让存放农民自担风险。有些地方干脆将与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或者银行利率水平挂钩的吸引农民将资金存放在合作社,等同 于变相吸收存款,等同于非法集资,这种处理方式估计会对农民存放资金到合作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正规金融发展 严重不足,但民间金融比较繁荣,农民存放在合作社的资金如果没有最低回报水平保障,就很难吸引农民将更多的闲散资金存放在合作社,解决信用互助合作的资金 来源问题。因此,可以允许合作社向农民承诺存放在合作社的资金用于信用互助业务,其预期回报率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水平。
规范的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的发展,必须坚持社员制和封闭性原则,以不对外吸收储蓄存款和向非社员发放贷款为前提,这些原则既有利于保障农民作为合作社成员从发展合作金融中得到实惠,又有助于将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的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哪些人能够参与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的发展?我国有些地方规定,只有居住地等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行政村或者乡镇的社员,且社员入社1年以上,符合条 件的社员才能够参与资金互助等农村合作金融业务试点。非社员能否将手头上的钱存放在资金互助合作社?这直接关系到是否涉及非法集资。以固定的利率或者回报 水平作为诱饵,非金融机构若大规模吸收社会资金,就是非法集资,在我国属于违法的。
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试点基本上要求在 特定的地域和特定的合作社内部。殊不知,这种过于狭小的社员制和封闭性,其成员生产经营往往具有统一性,对资金的需求在时间上往往也是相同的,这势必导致 合作金融组织的资金供求在时间上矛盾突出。需要互助合作资金提供贷款的时候,往往不能满足每个农户的需求,而不需要互助合作资金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 闲时资金。解决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资金季节性供求矛盾,要求必须健全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加快发展空间范围更大的区域性和全国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我们不能否认金融行业的专业监管,对于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健康发展的重大作用。但是,有些地方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要求事先必须得 到当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手续烦琐,程序多,通常很难批下来。最终,所谓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的监管,成了权力寻租,成了阻碍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 金融发展的绊脚石。农民绝大多数对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积极性本来就不高,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又人为地设置多重障碍,抬高农民进入农村资金互助等合 作金融行业的门槛,最终只会迫使农民放弃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的发展,将农民挡在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发展的门外。
有的地方开展农 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试点,在审批时需要农民提供一大批超过农民能力和金融专业知识范围的材料,农民只能望而却步。有的地方开展农民专 业合作社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试点,过度限制农民筹资规模,不仅总量限制,而且个人存放在合作社的资金数量也过度限制,如每个社员存放的资金量不能 超过1万元,每个合作社用于互助合作的资金总规模不能超过100万元,每个社员获得的互助合作资金不能超过3万元,等等。过小规模的互助合作资金,无法满 足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资金需求。农民深感过度限制的资金互助合作,还不如亲朋好友之间的民间借贷所能发挥的功效和便利。
我们不否认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健康发展需要金融部门的专业监管。但是,金融部门如何进行专业监管,这是大有学问的。如果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不当,就极可能将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管死。
各地的金融管理监督部门在监管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业务及其活动时,理应将重点放在服务上。一般来说,农民对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极其缺乏,对资金的安 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普遍地认识不足,对国家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往往了解不多,对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所能发挥的功效理解极其片面,这就需要我 们的地方金融管理监督部门提供有效的专业培训,指导农民在合作社内部如何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规范互助资金有效运行和风险防范,通过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引导农民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促进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不断地规范发展。
我们在农村调查所了解的基本事实是,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出 现的风险或者隐含的风险,主要是互助合作资金运营不规范。如果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帮助农民将互助合作资金运营规范起来了,不仅可以大大地降低农村资金互助合 作的风险,而且可以有力地促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在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方面发挥强大功效,实现农村资金互助等合作金融规范发展和风险管控良性循环。
农村资金要素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决定性影响。无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是培育农村新供给力量,都需要解决农村资金不足和使用成本偏高等难题。
现代农业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间的关系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产品供求关系由偏紧向偏松转变也越来越明显,农产品市场价格结束了以前连续多年明显上涨的阶段。粮食面临产量高、库存高和进口规模大等供给偏多的新难题。
受供求关系变化决定性影响,农产品市场价格运行虽然继续波动,但总体上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市场价格开始下跌,过去认为的牛羊肉价格只会涨不会跌的态势却出 现了逆转。随着农产品市场形势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面临农产品销售不畅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感到利润微薄甚至亏损,“稻强米弱”和“麦强面弱”等格局已 经持续多年,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也感到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我们怎样来认识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形势的变化?是我国农业生产综合生产能力严重过剩,还是我国农业供给结构出现了明显的矛盾?
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数量极其充裕,甚至可以说是阶段性相对过剩。粮食十二连增,2015年粮食总产量超过6.2亿吨,创历史最高水 平,这是国内粮食供给的最主要来源。同时,2015年粮食进口规模估计将明显地超过1亿吨,这也是国内粮食新供给来源,还有我国托市收储的粮食库存水平居 高不下,近年来收进的多而出库的少,这些都是我国粮食供给总量偏多的表现。
除粮食外,我国还有很多农产品的现实供给也相对偏多。棉花和油料生产在市场力量作用下已经开始调减。一些地方的蔬菜和水果等放在地里没有收获。我国的部分畜产品生产近年来也有所调减,生猪生产连续多年普遍亏损,2015年虽然猪肉价格有所反弹但后继乏力。
尽管对于我国农产品目前的供给数量是偏多还是不足,仍然存在着很多争议,但市场上供给不缺是不争的事实。有人提出我国农产品供给数量不缺,为什么还大规模进口?心存这个疑问的必须要明白:在开放经济中农产品进口也是供给的重要来源。
无论从我国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来看,还是从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来源来看,无不表明我国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与改革的迫切性。
未来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可能会面临农产品供给充裕与市场价格下行压力。我国农业总体上缺乏国际竞争力。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实施自由贸易战略,国外竞争 力强的农产品还可能更大规模地进入到国内市场。经过多年国内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我国多数农产品人均占有量明显高于人均消费量。我国 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已经形成的高库存需要市场出清。农产品供给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食物消费结构升级,都要求我国农业必须加 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过去,当面对国际农产品市场过度竞争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强调国内农产品供给自给率,希望通过包括关税的和非关税的 边境措施来限制进口。这一思路看来越来越不可行。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已经调整为“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和谷物基本自给”,这意味着除稻米、小麦和玉米等 少数主粮外,国家不再对国内农产品自给率设限,并且把适度进口作为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农业发展必须面对国际激烈竞争, 无论是国内农业生产能力提高,还是农业走出去,或者利用国际市场,没有国际竞争力的将难以生存和发展。
过去,我国农业发展比较注重数量增长。只有农业增产才认为农业形势好。目前看来片面地追求农业增产已经不合时宜。过度消耗土壤肥力和地下淡水资源、滥用化肥农药兽药来追求增产,这种做法得不偿失,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尽快改变。
过去,农民生产农产品的销售和收益,政府承担很大的责任。托市收购政策已经实施多年,弊端日益显现。我国已经用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代了棉花和大豆托市收 购政策。榨糖甘蔗、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已经放弃。未来玉米、稻米和小麦的托市收购政策都有可能会进一步调整和改革。从我国越来越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 看,仍然指望政府更大规模更大范围地收储粮食等农产品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政府不再对农产品市场运行进行直接干预,农产品供给主要由市场 力量来决定。尽管政府会加大粮食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力度,但这可能会从供给侧转向需求侧,供给侧交给市场,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创新在 国际竞争、资源环境压力和农产品消费结构升级背景下走出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路子。
供给侧解决我国农业发展难题,关键是结构调整、方式转变和深化改革,这要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涉农主体要能够围绕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任不断创新,改变习惯性做法,共同推动我国农业发展转型升级。
面对国际农产品市场激烈的竞争,我国农业必须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国外国内两种资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尽可能地选择错位竞争战略,克服我国农业成本 价格竞争劣势。国内农产品生产,不仅要在质量安全保障性等方面优于进口,而且在蕴含的乡土等文化内涵方面要明显地胜过进口。
客观地说, 目前我国多数消费者对国内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还不是很足,农产品蕴含的本土文化尚未发掘,即使同等质量下国外农产品价格高,国内消费者都可能选择 国外农产品,更何况国际上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国外价格比国内生产的低,国内生产的农产品遭遇冲击不难想象。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更高 层次需求为目的,农产品供给者必须改变单纯地局限于农业生产的传统做法,需要将一、二、三产业融合,注重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延长农产品供给产业链,增 加附加值。
针对我国农业过度消耗资源和滥用现代化学投入物等问题,一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不追求稀缺的 农业资源任何时候都发挥农产品供给保障功能,只求有限的农业资源在关键的时候发挥最重要的功能;二要紧紧地依靠科技创新和组织创新科学地利用农业稀缺资源 和有效地配置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特别要强化社会化服务,加快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以及病虫害和疫病统防统治等的应用步伐,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上实现新 的突破。
针对我国农村改革对现代农业发展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需要审慎对待。一些地方的农用地流转租金过高,导致农业成本上升,农业 风险加大,这对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极其不利的,最终必会得到纠正。我国很多地方生产粮食的耕地流转租金每亩都超过600元,不仅高于粮食的每亩纯收 益,而且甚至也高于粮食的每亩物化成本。之所以出现农村土地流转租金过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抢流转土地和国内托市收购政策及其国内农产品价格持续多年 上涨等因素都有关。从农业供给侧推进结构性改革,要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必须更加冷静深刻理解农村改革,更加注重选择土地股份合作制等组织形式发展现代农 业。
按照新供给主义的一些主张,政府不要作为,应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践表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领域如果没有政府有效作为,绿色发展 要么没有动力,要么动力不足。从农业供给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农产品很充裕,价格下跌压力很大。但是,我国的农产品质量不高和卫生不安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很多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少施化肥,少用农药。但是现在如果不施化肥,不用农药,农民可能全都是亏本的。如果政府完全不管,完全靠市场的力量,农业 由供给数量保障向质量安全兼顾数量的转型升级,完全是不可能的。
我国的农业除了粮食以外主要是市场为主导的,也就是经济学所说的自发市 场,始终无法解决绿色发展难题。我国已经明确农业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要更加注重质量,注重生态,注重可持续发展,但 没有政府的支持,这些发展理念基本上是不可能付诸实施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