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适时适度控制粮食进出口
粮食进出口是调节国内粮食供需,平衡国际收支,发展国际间友好关系的重要工作。一定的粮食进出口,可以有效地调节国内外粮食市场,发挥粮食资源的最大效益。
从国家粮食安全考虑,前几年我国对粮食进出口实行严格管制。2007年12月30日财政部宣布,整个2008年都将对小麦、玉米、稻谷、大米、大豆等粮食和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在涉及到的57种产品中,当年出口增长最快的小麦等麦类关税加征幅度为20%,小麦制粉税率为25%;玉米、稻谷、大米、大豆出口暂定税率为5%,玉米制粉、大米制粉、大豆制粉出口暂定税率为10%。在连续5年粮食丰收的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了新的粮食进出口政策。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化工品和粮食的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出口关税并调整征税方式,对个别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据财政部称,我国将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取消玉米和玉米面粉出口关税,同时还将降低一些化肥、小麦、大米和大米面粉等出口关税。。小麦出口关税将从目前的20%调低到3%,大米出口关税将从5%-10%调低到3%-8%。对出口至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自用的原粮及其制粉,继续不征收出口关税。对我国对外无偿援助的粮食,免征出口关税。
粮食进出口是一把“双刃剑”,这种手段用得好,能够很好地调节国内粮食余缺,用得不好就会使国内粮食市场处于无序状态,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在取消粮食出口关税上,要注意遵循以下原则:
(一) 适度的原则。我们说近几年来我国粮食丰收,是人努力,天帮忙。象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能够在5年连续获得粮食丰收,历史上是少见的。我国近5年粮食生产连续丰收,对于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也只是粮食供应的紧平衡。一旦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我们还没有充分的粮食应对。同时,我们也不能依赖国际市场来解决国内的粮食供给问题,现今世界上每年粮食贸易量大约在2400亿公斤左右。一旦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多的中国缺粮,到国际市场购买粮食,将立即会推动国际粮价暴涨。如果处于政治、经济、军事等原因,即使出高价,也不一定能够从国际市场上购买到我们所需要的粮食。因此,取消粮食出口关税作为阶段性的政策是很明智的。考虑到我国粮食商品中有些品种,比如玉米是短缺品种,国内供不应求,应限制出口。从国家粮食安全的长远战略考虑,一定要根据国内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实际和预期,坚持适度的原则,不可盲目进行。
(二) 适时的原则。市场经济是瞬息万变的。粮食商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同样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粮食经济也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今年国际国内粮食生产出现了多年未有的新变化,国际和国内粮食生产都获得丰收。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使居高不下的国际粮价下降。11月13日泰国100%A级白米报价为每吨570美元,比今年最高时1000美元,下降43%。我国有限的粮食资源和国际粮价阶段性波动,都昭示着我们不能无节制地开放粮食出口的闸门,一旦出口对国内粮食供给带来压力,或者国际市场粮价对出口不利的情况下,就要果断采取措施,调整政策,适时控制粮食出口。
(三) 有序的原则。市场经济格局下的竞争机制,是优胜劣汰的重要机制。但是,在我国,特别是商品出口方面,多年形成的“一窝蜂”式的“自杀式”竞争,往往使我们的优势不能够充分发挥。无序竞争的结果,使国内出口商“多败俱伤”。在目前国际粮价高于国内粮价数倍的形势下,有可能又会重演出口“无序”竞争的局面。因此,国家有关方面要搞好宏观调控,各粮食出口企业也要从全局出发,一个口径对外,获取最大效益。
八、全面开展粮食作物生产保险
现阶段我国还无力解决粮食生产“靠天收”的状况,针对自然灾害频发、粮食产业是弱势产业的情况,国家要给予粮食生产收益保障。这种保障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展粮食作物生产保险。
近几年,国家在一些地区、一些粮食品种试行了生产保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我国目前在粮食作物保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要亟待解决。
(一)要制定粮食作物保险法规,有章可循。粮食作物生产保险作为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立法部门要尽快制定颁布《农业保险法》,明确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性质;明确各级政府对农业保险具有义不容辞的组织和领导责任;明确各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责任和范围;对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保险金额、费率、条款的核定,以及税收减免政策、财政补贴方式等做出相应规定;将农业保险与农业贷款、农产品价格、农村救济及农民福利等政策捆为一体,促使农业风险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明确农业保险对象的区域、经济领域范围;明确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对农业保险实施政策、法律和行政管理,保协会对农业保险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责。
(二)要扩大粮食作物保险的覆盖面。对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稻谷、玉米等全面实行生产保险。鉴于我国食用油50%以上需要进口,建议对主要食用油,如油菜、花生、大豆、棉花等也实行生产保险。
(三)建立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农业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中国再保险公司要扩大业务范围,把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作为重要的业务内容,还要通过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安排进一步的再保险保障,为农业保险提供有力的再保险保障;建立全国性的农业巨灾风险专项基金。
(四)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简化手续,方便农民。
九、加强粮食灾害损失防治工作
自然灾害虽然具有突发性,但并不是不可以预防。在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绝大多数自然灾害是能够提前做出预测的。
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防灾减灾体系,是一项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工程。要建立全国性的防灾减灾体系,增强灾害抵御能力。
要尽快完善灾害预警应急机制。针对许多自然灾害的突然性,要加强灾害基础研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都应有一套预警和应急预案,以防患于未然。已建立的预警应急系统,必须做到科学可靠、高效运转。一旦发生重大灾害预警,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多种传播手段,将预警信息传递到千家万户,,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