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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学校与养殖几百头猪的养猪场“做邻居”

发布时间:2016-07-12  来源:新农网
摘要:官渡区凉亭村有一个养猪场,紧挨着一所民办学校(天一学校)。养猪场的大门面向学校操场,养殖户每天从学校的操场进进出出,会不定期把废料运送出去。对此,学校一名老师说,学校用地是从房东龙女士那里租来的,养猪场也是房东龙女士自家的土地。 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初中

  官渡区凉亭村有一个养猪场,紧挨着一所民办学校(天一学校)。养猪场的大门面向学校操场,养殖户每天从学校的操场进进出出,会不定期把废料运送出去。对此,学校一名老师说,学校用地是从房东龙女士那里租来的,养猪场也是房东龙女士自家的土地。

  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初中

  官渡区凉亭村的天一学校操场尽头,养猪场大门紧闭,养猪场大门外,苍蝇四处飞舞,散发异味。从养猪场外面可以观察到,里面有不少猪圈和泔水桶。

  天一学校一名老师说:“我们来的时候,养猪场就在那里了。”天一学校建于2011年,是一所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小学、初中。该老师说,学校办学用地、养殖户的养猪场,都是向房东龙女士租来的,房东龙女士的家就在学校内。

  在龙女士的带领下,记者经由一段林间小路进入养猪场。养猪场建在一片林地间,林地一些树木长得粗壮,一些还是树苗,尽管有树林的掩盖,仍然掩不住粪便的臭味。

  缩小养猪场规模后建了学校

  龙女士说,上世纪90年代,这里是一片林地,根据当时的政策,允许国有林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龙女士便买下了这片山地,她把做生意赚来的钱投入林地,养护林地、平整土地。

  几年后,由于收入有限,政府也不补贴任何林地管理费,龙女士的丈夫就向有关部门提出是否能够“以养护林”,有关部门同意了他们的建议,允许通过种植业、养殖业的收入来养护这片林地。龙女士家便把土地租了出去,建起了养猪场,现有的养猪场已存在了20多年,至今还养着几百头猪。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龙女士说,几年前,不允许开设养猪场时,昆明市林业局、官渡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都就此事讨论过,但由于对龙女士的补偿方案没有定论,便将此事搁置了。

  后来,龙女士家缩小养猪场规模,将另一块地租出去建了天一学校。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

  该养殖场未办理过工商证照申请

  龙女士说,上世纪90年代,这片林地属于方旺林场,由昆明市林业局直接管辖,但官渡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并不清楚其中缘由。

  记者从方旺林场了解到,该林地确实转让给了龙女士,由龙家养护。而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他们并没有收到过该养猪场办理工商证照的申请。但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是养猪场的主管单位,这个养猪场是否合规他们也不清楚。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孙文杰律师表示,若该养猪场确实没有办理过相关资质,又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主城四区等地为限制养殖区

  2013年,昆明市政府出台《进一步促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城市有效供给的意见》。该《意见》规定:

  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含主城四区、呈贡区、晋宁县在该范围内的区域);36条出入滇池河流及河道、牛栏江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县(市)区的城区规划建城区范围及流经县(市)区城区的河流及河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述区域内的湖泊和水库;各县(市)区内各级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区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区。以上区域为禁止养殖区,禁止养殖区内不准新建畜禽养殖场,原有的养殖场一律限期搬迁或关闭。

  主城四区、呈贡区及晋宁县在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之外的区域、安宁市为限制养殖区,养殖项目宜在上述规定禁养区外可规划发展的有限范围内建设。

打印 责任编辑:小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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