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文件两个版本
山东省政府上述96号文件,曾经是“正常”的。被拘留的农民们委托的律师,2003年6月30日去新泰市国土资源局索得的征地依据96号文件,原本仅仅载:“以上征用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土地共计56986平方米,用于新泰市城市建设”,并未有“谷里镇”字样。
程漱兰说,让人惊骇的是,一个半月后的8月6日,谷里镇政府却向农民们出示了另一份日期和文号完全一样,但是在“青云街道办事处”之后多了“和谷里镇”4个字的省政府文件(在法庭上,有关方面否认曾有两个96号文——记者注)。北谷里村的77.74亩耕地就这样进入了新泰市的“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被转用;对这些耕地的征收因此成为“合法”;举报的农民也因此成为“无理上访”,并被劳动教养。
程漱兰教授为此撰写了长达59页的举报信——《违法征地是如何完成全套程序成为“合法”的》,向国家多个部门实名举报北谷里村的土地非法侵占案。但是让她失望的是,又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举报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一个部门的实质性回复。倒是新泰市的党政领导带着有关人员两次赴京向她作情况说明,但对举报信提出的质疑却各说各话,不予面对。
2007年两会期间,程漱兰教授又通过全国政协委员递交了一份社情民意,但事态依然没有改观。
“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已经做到位了”
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开展的“百日行动”不仅让农民,也让程漱兰又有了新的希望。
2007年12月中旬,在“百日行动”就要结束时,程漱兰再次来到新泰市,了解事态是否有了新进展。但事实却让她再次失望了——77.74亩土地上仍然只有原先的一栋厂房,原来荒芜着的大片土地,现在照样荒芜着。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接待的一位副局长表示,针对“百日行动”提出的三种重点查处的情况,新泰市查处了一宗“以租代征”的土地案件,一个村民要建加工厂,在地里建起了围墙,已经限令拆除;擅自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的情况新泰不存在;未批先用先占的情况新泰也不存在。
程教授提出,北谷里村村民被占用的土地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该副局长解释说,那块土地已经取得合法的征地手续。对程漱兰教授提出的大部分土地依然荒芜的问题,副局长回答他们已经丈量过,建设的土地超过了五分之二。而且,农民不断上访,使得公司的投资热情受到一定的影响。程教授对此回答倍感失望。
该副局长说,北谷里邻村那家新建的玻璃制品公司的确是用“以租代征”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之所以这次不在“百日行动”查处之列,是因为已经处罚过了。去年,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拆除地面建筑物并处以罚款。对该公司并没有拆除且仍在生产的实际情况,这位副局长说,这里面主要有些具体情况,因为这个公司安置了一些劳动力,税收比较大等等。“但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已经做到位了。”至于谷里镇开发区的3家工厂是否有合法的征地手续,他先是回答“应该是”,然后又称自己不是“很清楚”。
在新泰市国土资源局,我们向副局长提出,希望可以看到该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分布图,被告知有关负责同志出差了。
此后,记者发送了3次电子邮件,希望新泰市国土资源局就不清楚的问题核实后予以明确答复,但未收到任何回复。记者在截稿前,又拨通了该副局长的电话,要求他抽空查看电子邮件转给有关人士予以回复。他答应了,却依然没有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