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辽宁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全面启动,主要检查2007年至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会议精神,6月22日,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自今年6月至年底,展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
这次清查,一是清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包括对农民的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所有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的资金。二是在清理基础上,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及检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将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将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