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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劳务经济实现历史性突破(5)

发布时间:2011-01-21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摘要:劳务基地巩固扩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等地区形成了若干个规模大、有影响、较稳定的劳务基地。 回乡创业成效显著。在2010年回乡创业总人数25万人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末全省回乡创

  劳务基地巩固扩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等地区形成了若干个规模大、有影响、较稳定的劳务基地。

  回乡创业成效显著。在2010年回乡创业总人数25万人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末全省回乡创业总人数增长一倍,达到50万人。

  品牌建设形成格局。组织开展全省劳务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品牌。2011-2015年,全省重点扶持发展50个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品牌。

  境外劳务稳步发展。每年境外务工人数平均达到2万人以上,5年累计超过10万人。

  有了“目标”就要有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劳务经济工作主要要从六方面抓好落实

  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工作推动。抓好国家级、省级劳务输出工作示范县建设;在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加强与输入地的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不断拓建劳务基地。

  健全覆盖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服务体系 建设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城乡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公共服务职能。清理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继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健全完善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机制: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通过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储备培训和创业培训,使90%以上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前能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参加了培训的50%以上农民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实施劳务品牌创建战略。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鉴定发证、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跟踪管理”的要求,发挥地方优势,加大对特色手艺、特色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的培训和政策支持。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和从业道德素质的综合培养,特别是团队精神、诚信意识这一劳务品牌文化价值核心的培养,有效提升劳务品牌的知名度。

  鼓励扶持农民工回乡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引导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意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形成促进输出与返乡创业的良性互动局面。

  加强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扩大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

  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以非公经济为重点,加大农民工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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