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经部门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各地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有效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逐步形成了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机制。利通区重点制定了货币资金、财务收支审批、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发包、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管理、财务公开、会计人员管理等项制度,使村级“三资”和财务管理有章可依。
二是强化代理服务,规范“三资”和财务管理。各地实行“五权不变(即村级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经营收益权不变、村级债权债务不变),依法代理”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签订委托协议,制定统一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流程,有效地推动了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利通区高闸镇在审核支出项目时,坚持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
三是强化民主理财,实行阳光操作。各地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流程,实行财务公开“五统一”,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载体、统一公开档案管理,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灵武市通过乡(镇)电子触摸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询。
四是强化审计监督,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各地在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结合村“两委”换届,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了村级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政策性补贴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征地补偿费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审计,审计程序进一步规范。彭阳县实行“八清八查”和“九结合”审计方法,“八清八查”即清收支账目,查开支去向;清村组财产,查侵占集体财产的人和事;清各项往来,查债权债务是否落实;清发包项目,查承包合同是否兑现;清现金存款,查有无贪占挪用;清非生产性支出,查有无不合理开支;清筹资筹劳,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清会计档案,查保管是否妥善,“九结合”即内查与外调结合,清钱与清物结合,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结合,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结合,审计执法与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审计处理与帮助整改结合,审计监督与建章立制结合,民主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结论决定与督促落实结合。
五是强化基础建设,构建“三资”监管保障机制。各地出台“三资”管理有关政策,解决专业会计少、软硬件设施缺和办公场所不足等基础建设等问题。利通区、灵武市统一配备农村“三财”管理软件,实现农村“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
六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三资”管理水平。坚持把强化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作为规范“三资”和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彭阳县自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以来,先后举办行政村干部培训班四期1248人次,举办“三资”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1056人次。利通区举办了8期财务管理人员和理财小组成员培训班。灵武市对全市324名理财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