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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新乡村建设运动实践总结及反思(4)

发布时间:2014-07-31  来源:开放时代
摘要:3.经验特点乡土性和综合性 (1)乡土性 中国人数千年聚居于村落,祖祖辈辈共享村落边界内的以土地、水和山场为主的资源,形成了能够内部化收益互补并降低外部风险的小农村社文化共同体,形成了因地制宜、循环利用、

  3.经验特点——乡土性和综合性

  (1)乡土性

  中国人数千年聚居于村落,祖祖辈辈共享村落边界内的以土地、水和山场为主的资源,形成了能够内部化收益互补并降低外部风险的小农村社文化共同体,形成了因地制宜、循环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生产模式,这是区别于西方的东方传统文明的体现。中国传统乡村自古以来就一直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共存相处的生态场 域、生活场域和生产场域。所谓的当代新乡村建设,其产业建设,从本质上和持续的意义上而言,是多样性、循环性和共生性等丰富产业的内在关联得以修复和构建的过程;其社会秩序建设,是社会与人生之伦的修复和构建的过程,至于政治和文化等上层建筑莫不由经济产业建设和社会秩序建设上生发而来。所以,当代新乡村 建设运动,在提高乡村建设参与者觉悟的同时,主要内容是乡土性,目标是复兴乡土社会支撑体系。因此,一切适宜的小型农耕可持续发展技术的践行,一切与乡村生产生活自洽的传统习俗、儒家道家等文化的发扬,一切与对乡土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政策制度安排,均可以参与支持。这种乡土性的复兴,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可以叫做乡土文化自觉或者乡土文化本位的新农村建设。就是说,在农民经济条件不可能大幅改善的现状下,在由发达国家主导的消费主义生活方式遭遇生态破 坏、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等严重问题的全球背景下,中国的农民在社团文化合作中倡导一种新型的“重生态、重合作、低消耗、高福利”的新文化、新生活方式,为 他们的生存处境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自主”地提供一种人生观、世界观和活着的价值文化系统。这将是在已陷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内心极度冲突的困境之中的西方文明不能持续时,对人类的一种全新贡献。

  (2)综合性

  第一,是指在村社层面关于村“两委”主导的农民综合合作经验。这一方面是基于以农村血缘、地缘为边界的、内部化的“两级构造”(村集体和农户)、“两权分离”(村集体共有,使用权归农户)的土地产权关系,需要充分利用村“两委”这一村社自治体对社区内部各种资源进行综合经营,将外部市场关系内部化,使社 区内不同产业之间资源和收益(生产要素和社员收入)的整合达至最大化;另一方面,在村庄这一农民基本生产、生活单元搞农民综合合作,也为村“两委”等村庄 正式组织在后农业税费时代的功能转化提供一个时机,并为其结构功能改善提供村庄内部的有效抓手。具体实践经验有二:一方面,以多样化经营为目标、以土地调整和资金互助为核心的综合性生态农产品合作社,作为重构农村经济基础的组织载体,可以解决或者缓解传统农区的村民增收和村庄可持续发展问题;另一方面,成 立以文艺组织为复兴村庄文化的组织载体,以老年人协会为社会稳定的组织载体,解决村民文化需求和村庄社会稳定的问题。

  第二,是指动员机制——“外发促内生”与“内引促外联”相结合。一盘散沙的小农很难自发地合作起来,它既需要“外发促内生”,即外部环境的改善,以及外 力的适当介入,包括政府各级涉农部门、涉农企业、供销社、信用社、NGO等等各种力量;也需要“内引促外联”,即自觉地、自下而上地吸纳和整合有效外部资源。当然,除了党政的主导作用之外,还有供销社、企业、信用社等的服务性作用。比如兰考县南村、胡村的资金互助服务部成立后,均有效地对接了农民综合合作 与县乡信用社的良性互动关系。此外,也探索了城乡互助合作的经验,比如动员兰考郑州商会的企业家团队力量,以“公平贸易”和回报家乡的行动,以文明市民消 费者主体的姿态,有力地参与到综合合作社的“购猪认养”、“CSA社区支持农业”中来 。

  关于 “内引促外联”。党政、企业、供销社、市民等的外力支持和介入,其前提是农民有合作的意愿和需求。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多元力量的综合介入,是以自下而上的农民自主合作为基础的。当他们在外力促发下内力渐长渐成之后,将以自我需要和发展为本,以内在发展阶段需求动力为根据,以与外部各种力量和资源,包括购 销、信用和政府涉农部门的合作为条件,走上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之路。

  (三)合题:在结构化反向与正向的搏弈中,只能是“运动的”而非“制度的”

  所谓合题,是指在政治经济社会的固有结构中,作为某一事物现象的结构化反向与结构化正向的合力的性质及其表现形态。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财政包干和分税制改革,引起了结构性的经济利益重新分配,是造成地方政府主导工业化甚至成为经济主体的一个结构性推力。只要分税制一直作为中央和地方的主要经济关系,地方上招商引资就有着内在的必然理由,就会是地方政府的第一“天职”。取消农业税则又成为地方工业化加强的另一结构性推 力。取消农业税对农业大县的县乡财政有着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与增加地方政府财税已经基本没有多少直接关系了。为了财政增收,地方政府只有积极地招商引资进行工业化建设。

  由此引出当代新乡村建设事业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地方 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组织、服务职能与资金投入上远远不够,虽然由于何慧丽本人身为地方党政体制内挂职干部而动员了党政相关力量,或者也有来自中央政府等外力的资源介入或者压力性政治动员,地方政府在新乡村建设上的主动性相较于招商引资而言,是远远不够的。

  此外,就村庄主体性发挥而言,一是村“两委”债务沉重,缺乏权威;外界对乡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土”行为的“诱惑”则是另一难题。试点村庄在集体经济财产 上大都一穷二白,有的还有债务,这些都使村里承担项目时的配套资金落实不了,在主导村里的各项建设方面显得底气不足、权威不够。工业化、城市化作为乡村劳动力“离土”推力的主潮流也使得农村中的农民精英极度缺失,从而使得农民主体的作用也常常有所缺位。试点村带头人的付出均是巨大的,有一些重要的核心人物和积极分子不得已外出打工了,这给本来就缺少人才的新乡村建设事业发展带来了挫折和困境。学者倡导的彻底的新乡村建设宗旨和思想,其他行动者很难完全领会 到,也很难在行动中完全体现出来,错综复杂的社会条件也未必允许。就试验点而言,大多由率先觉悟起来的农村经济能人、政府官员、NGO、知识分子等先做, 由他们先支付成本。这种非制度化的创业型群体力量分散、行动断续、资源薄弱,与强大的工业化、城市化的资本力量和群体力量相比,实是九牛一毛。

  就具体项目的操作来看,实践中的效果与当初的制度设计有一定距离,实践的残缺性和局限性均有所体现。

  总之,在参与当代新乡村建设试验中,一部分知识分子作为有点长远和整体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群体,只能是在明理的基础上,在现实社会的复杂矛盾张力中一点点地开拓着。那些既已发生的活动或事件,也只能算是试验发展过程中被呈现出来的结果;“事”的确发生了,发生于开封市(含区县)的长达10年的新乡村建设运 动,“为社会展示了鲜活的城乡互助案例、丰富的乡土实践经验以及多元化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诚如第一部分所言之事,然而,离“理”毕竟还远得很,因为 “浸淫于发展主义久矣的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对此仍无法公正平和地反映,受困于西方中心主义现代化的思想界也不可能进行实事求是的归纳总结”。而一般基层 政府在受困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忙碌中,大都也只能以发展或者赢利与否来参与事件或活动的支持、引导或者评论。以发展主义的成败论和效果论来看第一部分所述的现象,并且忽视了在市场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农民群体局限性、以及当代知识分子团队所处的当代充满张力的社会情境,从而质疑乡村建设的目的与存在理由的也大有 人在,这“症候性地表现出当代脉络下人们对‘另类’实践的一般心理”。

  显然,新乡村建设运 动之理,是在当前的社会各系统要素、人的社会系统与大自然环境系统、人的身与心等等领域,在资本主义和发展主义大行其道的时候,所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成长之理。太失衡了,就要向平衡的方面发展;太分化了,就要朝合作的方面发展。当下的社会结构运行有两套“理”的逻辑:一套是以资为本的单一的、分化的、排它 的逻辑,其生命力尚强大,但是势力在消褪,或者消褪的可能性条件越来越发展;另一套是以民为本的多样的、一体的、包容的逻辑,其生命力尚弱小,但是势力在成长,或者成长的可能性条件越来越发展。前者是旧的事物,后者是新的事物。在新事物将来未来之时的长时段内,必然只能以“运动”的方式呈现,类似于零星分 布的、不稳定的、易干涸的、或长或短的小溪流。待成千上万的小溪流似的运动因势力渐长渐成形势之时,那时才会出现大江大河之道。在运动中,事情或活动产生了,又消失了,或者变化了,发展了,这都很正常。

  所以,开封长达10年的新乡村建设运动,作为事件,发生了;作为理,体现了,但囿于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的局限性,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只能呈运动的而非常规的形态。正因此,这些事件在被发展 主义的叙事和行动导向中所误解和歪曲到消失、变样,或者在内在精神不变的情况下得到了庸俗的、多色的粉饰,都是常事,也因此,既有之运动则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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