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快实现由单一结构农业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多功能农业转变。农业是农垦的优势产业,也是农垦赖以发挥作用的基础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从总体上看,目前农垦农业结构相对单一,畜牧业仅占25%左右,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产业链条仍不完整,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的空间很大;在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诸多功能开发方面的优势,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实现单一的农业结构和功能向以现代种养业为基础、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现代农产品物流业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结构和多功能农业转变,是农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任务。
三是加快实现由以量的增长为主向全面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转变。农垦经济虽然保持了较长时间的快速增长,但质量效益提高的速度仍然落后于经济总量增长的速度。要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要在垦区内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中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在大力推进垦地合作和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发展空间中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在合理开发利用农垦土地、维护国有农场合法权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中更加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
(三)加快转变农垦经济发展方式要把深化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十二五”时期,面对外部的挑战和自身的各种矛盾,加快转变农垦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在改革的方向上,要始终坚持企业化。这个问题在去年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我专门作了强调,现在看来还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和重申。农垦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国家的特殊需要建立起来的,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管多年来农垦一直在进行改革,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加快推进,现行体制机制仍然有很多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地方,必须继续深化改革。不管有多少特殊性,农垦最基本的属性和定位是企业,最主要的职能是经济职能,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经济。农垦改革必须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企业化的大方向,并与国家的经济、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即使改为管理区、乡镇政府等政权组织形式的,其内部生产经营活动也要按企业化的方式去组织,不能简单地搞“农场变农村、农工变农民”。
在改革的思路上,要着力推进“四化”。去年,我们提出农垦改革要按照生产经营市场化、企业组织集团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加以推进。这个思路主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制约农垦发展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外部问题,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因体制特殊导致的政策渠道不畅通、政策不落实、政策边缘化的问题,从根本上理顺农垦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另一个是内部问题,主要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问题。解决政策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决不是简单地改变农场的隶属关系,关键是要切实解决好政府管理职能与农场发展需求的对接。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许多属地化管理到县、乡的农场仍然享受不到政府政策和公共资源,而且困难和矛盾更多。因此,确立农垦改革的思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与农垦实际和我国经济政治改革的大环境相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