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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为三类用户发放前6个月油价补贴款4888万元

发布时间:2009-03-20  来源:新华网
摘要:3月底前,新疆将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发放今年前6个月共4888万元油价补贴,以减轻客运经营者营运负担。
        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9日电(记者贺占军)3月底前,新疆将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发放今年前6个月共4888万元油价补贴,以减轻客运经营者营运负担。

        记者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根据财政部门发放通知,新疆交通部门将向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分别发放2993万元、83万元、1812万元油价补贴款,共计4888万元。

        这些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拨付至各地州市运管总站(处),运管总站(处)再拨付各县级运管站,由县运管站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运管总站(处)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总站(处)发放。

        具体补贴标准为: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130元/客位;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160元/客位;农村客运三级网络车辆:210元/客位;城市公交:675元/车;出租车:1229元/车。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油价补贴款将在3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同时,各地运输管理部门还将做好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补贴款现象发生。

        据了解,油价补贴工作自2006年实施以来,新疆交通部门共为农村客运、出租车以及城市公交发放316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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