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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益林建养猪场 湘乡一男子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新农网
摘要:自我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湘乡市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各类涉林案件的打击处理力度。10月20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捕犯罪嫌疑人一名。 经查明,2012年,欧某某与黄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湘乡市宏

  自我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湘乡市森林公安局加大了对各类涉林案件的打击处理力度。10月20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捕犯罪嫌疑人一名。

  经查明,2012年,欧某某与黄某某、张某某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湘乡市宏达农业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下称宏达公司),其中欧某某任法人代表。宏达公司成立后,欧某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租赁湘乡市育塅乡石泉村丛竹塘组林地开发,于2014年12月建成养猪场。在此期间,湘乡市林业局资源林政站、湘乡市育塅乡政府林业站均下达了责令停止破坏林地通知书,但该公司并未停止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

  2015年4月7日,经湘乡市林业局批准,该案移交至湘乡市森林公安局查处。经湖南融成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湘乡市宏达农业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在育塅乡建设养猪场破坏林地面积15.5亩,林地性质全部为公益林。今年10月20日,湘乡市宏达农业开发责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欧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湘乡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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